摘要(Abstract)
本研究旨在追溯「耶穌」作為新約中之人子(Son of Man)、神子(Son of God)與道(Logos)的神學身分,其概念前史如何根植於《希伯來聖經》、《次經》、死海古卷與拉比文獻之中。本文主張,《新約聖經》並非創造全新神學角色,而是將第二聖殿時期中原本分散的多重代理性角色加以集中、歷史化並人格化於耶穌一人身上。此一過程顯示早期基督論深度嵌入猶太末世論與智慧傳統之內,而非對其斷裂。
導論
本研究除追溯人子、神子與道之概念前史外,進一步主張:「基督/彌賽亞/受膏者」並非單一稱號,而是一組在第二聖殿時期被高度分化的職稱系統。新約的神學創新,正在於將這些原本彼此張力甚大的受膏角色,集中並重新詮釋於耶穌一人之上。
一、《希伯來聖經》:神聖代理角色的母型結構
(ㄧ) 「如人之子」的象徵性角色
《但以理書》7章13–14 節描述一位「如人之子者」(kevar enash)被引至「亙古常在者」面前,並被授予權柄與國度。
「我在夜間的異象中觀看, 看哪,有一位像人子的(bar enosh), 駕著天上的雲而來, 被領到亙古常在者(Atik Yomin,亞蘭文譯音) 面前。 他得了權柄、榮耀、國度, 使各方、各國、各族的人都事奉他。 他的權柄是永遠的,不能廢去, 他的國度必不敗壞。」(但以理書 7章13-14節,希臘文譯音)(圖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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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一、耶穌再來(基督再臨)主題繪畫 |
多數學者指出,該形象在文本內部首先象徵「至高者的眾聖者」(kedoshim Elyon) 之集體(但以理書 7章18, 27節),而非單一彌賽亞人物(Collins, 1993)[i]。然而,其「天上授權—永恆統治」的模式,為後來的人子基督論奠定結構框架。
(二) 神之「話/言」(dabar)與行動力
《希伯來聖經》中,「話」(dabar) 作為神的創造與治理媒介反覆出現(創世紀 1章;詩篇3章6節;以賽亞書 55章11節)。此一概念尚未發展為獨立位格,但已呈現出神之內在能力可被區分並具有效力的思想傾向(Barr, 1983)[ii]。
(三)受苦義人的敘事模式
《詩篇 》22、69章 以及《以賽亞書》52章13節–53章12 節所呈現的「義人受苦—最終蒙神伸冤」模式,在原始語境中未被明確標示為彌賽亞預言(Westermann,
1969)[iii],但卻提供了後來受難基督論的敘事語彙。
(四) 「受膏者」(mashiah)的功能性用法
在《希伯來聖經》中,「受膏者」(mashiah) 並非專指末世救主,而是指被神揀選、透過膏油儀式授權的角色,包括:君王(《撒母耳記上》 16章13節,撒母耳膏立的大衛為君王;《詩篇》 2章2節,稱君王為耶和華的受膏者)、大祭司(《利未記》 4章3節,稱「受膏的祭司),甚至外邦君王(《以賽亞書》 45章1-4節,上帝膏波斯王居魯士為王)。而先知則多扮演膏抹與宣告他人受命的代理者。先知自身的「膏立」語言,通常屬於使命授權的象徵性表述,而非彌賽亞稱號的本體化使用。(圖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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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二、先知制度中祭司、君王由先知膏抹任命 |
學界普遍認為,《希伯來聖經》中並不存在一個固定的「末世彌賽亞教義」(Collins, 2010)[iv]。「彌賽亞」在此階段是制度性而非末世性的稱號。
二、《次經》文獻:角色的個體化與先存化
(一)《以諾書》的「人子」個體
《以諾一書》(約成書於公元前3世紀中葉~1世紀中葉,抄本以埃塞俄比亞文寫成)37–71 章(比喻書)首次將「人子/義者/被揀選者」描繪為:
1.人子作為先存的天上人物:在創世之前被宣告並預定的名
人子是一位先存的天上人物:其名在日月星辰尚未受造之前,已在「萬靈之主」面前被宣告並預定。
「到那個時刻,人子(walda sabe/bar enash) 要在萬靈之主 (geta manfasat/ YHWH sabaoth ) 面前獲得名字,他乃是先於時間的先存者;早在太陽和月亮被造之先,在眾星被造之前,他就在萬靈之主面前獲得了名字。」(以諾一書48章2-3節;黃,2002;括號內衣索比亞文/希伯來文譯音)
2. 人子作為義者與被揀選者:義人之倚靠與列國之光
此一人子同時被稱為「義者」與「被揀選者」,成為義人的倚靠與列國的光,是受苦者的盼望。
「他要成為義人的杖,好讓他們能夠倚靠他,就不致於跌倒。他是外邦人的光,是心靈軟弱者的盼望。ㄧ切住在地上的人都要在他面前俯伏敬拜他;他們要榮耀、歌頌和稱讚萬靈之主的名。他為此而成為被揀選的聖者;他在(萬靈之主)面前隱藏起來,從世界被造之先,直到永恆」(以諾一書48章4-6節;黃,2002)。
3. 被隱藏於神同在中的人子:從創世前的遮蔽到末時的顯現
人子(基督)在世界創造以前便被隱藏於神的同在之中,直至末時才顯現。
「他向義人和聖者啟示萬靈之主(上帝)的智慧,他為他們保存了公義,因為他們奉萬靈之主(上帝)的名,憎惡和蔑視這世上的迫害,(以及)其中的生活方式和習慣;他們將因他的名得救,他們得著生命,他就心滿意足」(以諾一書48章6-7節;黃,2002)。
4. 「審判交給聖者」:第二聖殿末世論中的權力再分配
《以諾一書》 48章8–10 節透過強烈的末世意象,描繪拒絕萬靈之主與其彌賽亞的現世權力者在審判中徹底失勢,並宣告義人與聖者在終末秩序中由受害者轉為審判的參與者。
「到時,地上的君王和強大的地主將要因他們手所作的一切而蒙羞。故此,在他們受苦受難的日子,他們將不能救自己。我要將他們交到被我揀選的眾聖者的手裏,他們將會像火中的乾草和水中的鉛,在眾聖者面前被焚毀,又在他們眼前沉淪,他們不能找到可安歇的地方。在他們受苦的日子,地上將出現絆腳石,他們將要跌倒;他們將不能(再)站起來,也不能(找到)任何人去扶他們起來。因為他們拒絕萬靈之主(指聖父;上帝) 和他的彌賽亞(基督)。願頌讚歸與萬靈之主的名!」(以諾一書48章8-10節;黃,2002)[v]
5. 受託審判的人子:坐於榮耀寶座上的末世審判代理者
在末世審判的場景中,萬靈之主使他坐在榮耀的寶座上,將審判的權柄交付給他,他以口中的話語施行審判,定罪不義之人(62章2–5節;69章27節)。
「上主命令王、總督、長官和地主說:「張開眼睛,抬起頭來——看你們能否認出蒙揀選的聖者!」萬靈之主(指上帝)已經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,有公義的靈澆灌在他之上。他口中的言語審判罪人;所有迫害人的都要從他面前被趕出去。在審判的那天,所有的王、總督、長官和地主將會看見並認出他,⋯⋯沒有人敢在他面前說謬論。痛苦將要臨到他們,像分娩的刺痛臨到產婦一樣⋯⋯當他們看見人子(指基督)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,他們感到悲痛莫名。(以諾一書62章2-5節;黃,2002)
6.人子與聖者的終末共在:審判後的敬拜、區分與永恆同住
「⋯⋯因為人子(基督) 從起初便是被隱藏的,至聖者(上帝/聖父) 一直以大能庇蔭他;他之後向聖者和蒙揀選者把他(基督)顯明出來。全體聖者將要被栽種,所有蒙揀選的人都要站立在他面前。到那日,所有的王、總督、長官和地上的統治者都要在他面前倒下,敬拜並乞求憐恤;但萬靈之主(上帝/聖父) 使他們成為癲狂,⋯⋯把他們交給負責懲罰的天使,因他們迫害他的兒女和他所揀選的人。對於屬我的義人和被揀選者,這將成為特別的一幕⋯⋯義人和蒙揀選的人卻要在那天得救;從此以後,他們不會再看見罪人和迫害他們的人。萬靈之主(
上帝/聖父) 將要住在他們之上;他們將會與人子(基督) 一同吃喝、作息和起來,直到永永遠遠。」(62章6-12節;黃,2002)
7.人子作為終極稱義與定罪的執行主體:救贖命運的裁決者
在同一審判事件中,義者與被揀選者因人子的裁決而得蒙拯救,不再與罪人同列,顯示其不僅是審判的代理者,更是決定終極稱義與定罪的執行主體。
「義人和蒙揀選的將要從地上復活⋯⋯他們要穿上榮耀的袍子——生命之袍,乃是從萬靈之主而來的;在萬靈之主面前,他們的榮耀也不會終止。」(以諾一書62章13-16節;黃,2002)[vi]
整體而言,比喻書中的人子形象已超越歷史性彌賽亞或象徵性人物,而被構想為一位在創世之前即存在、於末世顯現、並被授予宇宙性審判權的天上位格。此處的人子已不再是象徵性群體,而是具備明確超越地位的個體(VanderKam, 2012)[vii]。(圖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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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三、《以諾一書》抄本殘本(圖片取自BAS網站) |
(二) 《所羅門智訓》中的義人與神子語言
《所羅門智訓》(公元前1世紀亞歷山大猶太社群以希臘文寫成)2章12–20 節描寫義人因自稱「神的兒子」而遭惡人迫害,並期待其最終被神證成。此文本在語言與結構上與《新約聖經》的耶穌受難敘事呈現高度相似性(Winston, 1979)[viii]。
「讓我們埋伏等候義人,因為義人阻擋我們,反對我們的所作所為;他證責我們違背律法,又控訴我們玷污祖先的傳統。他說自己認識上帝,自稱為上主的兒子。他成為我們的責備,指斥我們的思念;只要看他一眼,我們就感到有重擔加在身上,因為他的生命不像別人,他的道路與人不同。他不走我們的道路,認為我們是不潔的、卑賤的。他又吹噓上帝是他的父親,相信義人最終會善有善報。但我們要看一看這話是真是假,看看義人臨死的景況。義人若真是上帝的兒子,就必能從他得幫助,上主(上帝/聖父) 必從仇敵的手拯救他。讓我們用辱罵和困苦試驗他,讓我們考驗他的耐性,就知道他是否有溫柔忍耐的心。我們索性使他含冤而死,他不是說上帝會保護他嗎?」(《所羅門智訓》2章12-20節;黃,2004)[ix]
(三)智慧的準人格化
《便西拉智訓》(公元前3世紀末~2世紀初以希伯來文寫成) 24 章與《所羅門智訓》7–9 章描繪「智慧」(chokhmah/sophia,希伯來文/希臘文譯音) 為自神(上帝)而出、參與創造並居於人間的實體,為〈約翰福音〉「道成肉身」的語言提供直接文化資源(Boyarin, 2010)[x]。
「智慧頌讚自己,在她百姓中述說榮耀。智慧在至高者的會中開口說話,在上主萬軍面前陳明自己的榮耀,說:『我從至高者的口而出,像霧覆蓋大地…我住在天上,我的寶座在雲柱中…我獨自周遊穹蒼,又穿越陰間的深淵…我掌管海洋和大地、萬國和萬民…我在天下尋找安息之所… 』創造萬有的主向我發出命令…造我的上帝為我選了搭建帳棚的地方…他說:『雅各的家是你的居所,你要到以色列領受你的產業。』…我從亙古便一直存在,直到永恆…我在錫安被立,在聖潔的會幕中事奉上主…他揀選他所愛的聖城作我安息的地方,我的居所在耶路撒冷…」「我生長如黎巴嫩的香柏樹,發旺如黑門山的柏木…我生長茂盛,像隱基底的棕樹,像耶利哥的玫瑰,像田間美好的橄欖樹…我發出芬芳的香氣,如同肉桂、香料…我像橡樹般伸展枝葉,我的枝子多麼榮美…我像葡萄樹般生出榮耀的枝子,結出纍纍果實…我是永恆之母,生出愛、敬畏的心、知識和盼望…凡渴慕我的,都要到我這裡來,好嘗我美好的果子…聽從我的,必不至羞愧,與我同行的,必不至犯罪。」智慧就是律法,是至高上帝的約書,由摩西頒布給我們…成為雅各全會眾的產業…律法書充滿智慧,像滿溢的比遜河…底格里斯河…第一個被造的人無法完全認識智慧,最後一個活在世上的人也不能洞悉她…她的思想比大海更廣大;謀略比深淵更深邃…至於我,我好比運河,從大河流出…將河水引進花園…看哪,我的運河成了河流,河流又匯成大海。」(《便西拉智訓》24 章1-31節;黃,2004)[xi]
「智慧大有能力,從地極的這邊去到那邊,向萬物發號令,叫一切各安其分。我愛慕智慧,從年青時便尋求她。我愛戀她的美麗,一直渴慕娶她作我的新婦。她與上帝同在,因而得著榮耀尊貴的身分,萬有的上主愛她。是她首先認識上帝,她與上帝同工,作成萬事。世人熱心追求的,不就是豐盛嗎?世上有甚麼比智慧更豐盛?智慧乃是引發萬有的動力。知識不是大有果效嗎?除智慧以外,誰設計了萬有,使現存的萬物成形?世人不是愛慕公義嗎?一切的美德不都是智慧的傑作嗎?智慧教人學習自律和謹慎、公正和勇氣。對世人有益的,莫過於這些美德。」(《所羅門智訓》8章1-7節;黃,2004)[xii]
(四)彌賽亞概念的多樣化
第二聖殿晚期(公元前150/100~後70年)文獻中,「受膏者」開始與末世拯救期待結合,但呈現出高度分化:《詩篇所羅門》17–18章:大衛型政治彌賽亞、驅逐外邦、恢復以色列主權(Wright, 1992)[xiii];《以諾一書》37-41章:「人子」(衣索比亞文Ge’ez: Walda sabe; 推定亞蘭文為bar enash ,後期希臘文譯音為huios anthropou ),並未直接稱為mashiah而是超越彌賽亞框架的天上審判者,顯示「彌賽亞」不是唯一的末世角色中心。
三、《死海古卷》:末世角色的制度化配置
(一)多重彌賽亞期待
《死海古卷》顯示昆蘭群體同時期待祭司型與王權型彌賽亞(如 1QS 9欄11行),顯示彌賽亞概念並非單一角色(Collins, 2010)[xiv]。
「只有亞倫的子孫對法務和財務有主控權。他們應決定合一之眾的管理規則與行止完美之聖人的財務事宜。他們的財富不應和反叛者的財富混淆,因為後者未能藉由讓自己遠離墮落並完美無缺奉行規矩,而淨化自己的道路。他們因無任何律法之教導而偏離,因此完全仰賴自己的任意而行之心行事。他們會透過最初合一之眾所接受的指導規則而自行管理,直到先知和亞倫與以色列之彌賽亞來臨。」(1QS 9欄7-11行;Wise et al., 2021)[xv](圖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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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四、《死海古卷》〈猶太教會規則〉(1QS 9欄)抄本殘片 |
(二)「神之子」的政治—末世語言
4Q246(亞蘭文啟示錄/Aramaic apocalypse)中出現「他將被稱為至高者之子」的稱號,其語境未必正面,但顯示該稱號在第一世紀前後已屬可理解的末世政治語彙(Wise et al., 2005/2021)[xvi]。
「他將受稱為『上帝的兒子』,他人必稱之為『至高者的兒子』。惟其國必若您異象中所見流星一般,他們僅得統治此地幾年,其間人們相互踐踏,各國互相侵犯。」(4Q246 2欄1-3行;Wise et al., 2021)[xvii](圖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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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五、亞蘭文末世書(4Q246) 第一、二欄(分別為右、左)(圖片取自Wikipedia) |
(三) 義者、光之王子與末世戰爭
《戰爭書卷》(1QM)描繪「光之子」在「光之王子」帶領下與「彼列」爭戰,構成《新約聖經》將末世衝突集中於耶穌受死與復活事件的重要背景(Wise et al., 2021)[xviii]。
(四)昆蘭社群的雙彌賽亞(甚至三重)期待
《死海古卷》清楚顯示昆蘭群體並不期待單一彌賽亞,而是兩位彌賽亞:「亞倫的彌賽亞」(祭司型)、「以色列的彌賽亞」(君王型)(1QS 9欄11行;CD (大馬士革文獻Cairo Damascus Document;亦見於昆蘭抄本如 4Q266–273)12欄23行–13欄1行)。此外,「光之王子」與天上代理者角色並未被明確稱為彌賽亞,卻在功能上執行末世審判(Collins,
2010)[xix]。
四、《塔木德》文獻作為《新約聖經》反敘事的耶穌記憶
(一)拉比猶太教對耶穌權威的否定性詮釋
《塔木德》(如 b. Sanh. 43a)中對
Yeshu 的描述屬於後設論戰性敘事,而非歷史傳記,其目的在於回應已成形的基督論宣稱(Schäfer,
2007)[xx]。
《公會篇》(Sanhedrin 43a)「在逾越節前夕,Yeshu 被掛起來(處刑)。四十天來,有人宣告:『他將因行巫術、引誘以色列人背道而被處死。若有人能為他辯護,請出來。』但沒有人為他辯護,於是他被掛起來。」(Epstein, 1925-1952)[xxi](圖六)
(二)對觀福音書記載了法利賽人指控耶穌靠鬼王別西卜趕鬼
「他們出去的時候,有人把一個被鬼附的啞巴帶到耶穌跟前來。
鬼被趕出去,啞巴就說出話來。眾人都很驚訝,說:『在以色列,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。』法利賽人卻說:『他是靠著鬼王趕鬼的。』」(馬太福音 9章32-34節);
「從耶路撒冷下來的文士說:『他是被別西卜附身的』,又說:『他是靠著鬼王趕鬼的。』」(馬可福音 3章22節);
「耶穌趕出一個使人成為啞巴的鬼,鬼出去了,啞巴就說出話來;眾人都很驚訝。
其中卻有人說:「他是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。」」(路加福音 11章14-15節)
基督教與猶太教之間的張力,並非源於是否承認超自然現象,而在於誰擁有詮釋其神學意義的權威。《公會篇》(Sanh. 43a)與對觀福音保存了同一場爭議的不同記憶:前者將耶穌描繪為因行巫術、引誘以色列人背道而被處決的危險人物;後者則記錄其反對者指控他「靠鬼王趕鬼」(圖七),而將這些行為詮釋為神國臨在的記號。兩類文本皆未否認耶穌造成的震撼與影響,反而顯示他在猶太—基督宗教張力形成過程中,已成為一個無法忽視的關鍵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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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七、耶穌醫治一位失語的附身者(法國Kames Tissot作的水彩畫) |
(三)古蘭經中對耶穌(ʿĪsā)醫治與超自然行動的去神格化詮釋
與拉比文獻與「對觀福音」形成對照,《古蘭經》同樣承認耶穌具備醫治與超自然能力,並明確提及其醫治瞎眼者、痲瘋病人,以及使死人復活等行動(如 Qurʾān 3:49;5:110)。然而,這些能力在伊斯蘭傳統中被嚴格限定為「奉真主的允許」(bi-idhni Allāh)而行,其神學重點不在於彰顯行奇事者的身分,而在於指向真主自身的權能與主權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古蘭經》既未採納拉比傳統中「行巫術」或受邪靈支配的指控,也未接受基督教將此類行動視為內在神性或彌賽亞身分的證據,而是將耶穌定位為被差遣的先知與使者,其神蹟僅作為神聖啟示的徵兆(āyāt)。此一詮釋路徑顯示,伊斯蘭教在承認耶穌行動之超自然性時,同時排除了論戰性的貶抑與神格化的提升,形成一種第三種詮釋框架。(表一)
表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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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 |
猶太教(拉比傳統) |
基督教(早期教會) |
伊斯蘭教(古蘭經與聖訓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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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準中心 |
妥拉(Torah)與口傳律法 |
彌賽亞/神子身分 |
真主(Allāh)的絕對獨一與啟示 |
|
對奇事的基本態度 |
奇事本身不具最終權威 |
奇事可驗證彌賽亞 |
奇事存在,但僅是「徵兆」(āyāt) |
|
耶穌的身份定位 |
誤導者、行巫術者(後期拉比記憶) |
彌賽亞、神的兒子、道成肉身 |
偉大的先知與使者(rasūl
/ nabī) |
|
神能來源判斷 |
非正統、危險、違背妥拉 |
聖靈、父神 |
真主直接賜予(bi-idhni Allāh) |
|
對「趕鬼/醫治」的詮釋 |
巫術(kishuf)或誤導手段 |
神國臨到的記號 |
真主能力的彰顯,而非耶穌自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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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具終極權威 |
否 |
是 |
否(僅為被差遣者) |
|
是否可被誤用為控罪 |
是(引誘以色列人) |
否(反成證據) |
不適用(因非神格) |
五、《新約聖經》:多重角色的集中與歷史化
(一)人子
「對觀福音書」(馬太福音、馬可福音、路加福音)中「人子」語言直接承襲《但以理》與《以諾書》傳統,並將受苦、復活與再臨三種功能合而為一(馬可福音 8章31節; 13章26節)。
「從此,他(耶穌)教導他們說:「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,被長老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,並且被殺,三天後復活。」」(馬可福音 8:31);
「從那時起,耶穌才向門徒明說,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,受長老、祭司長和文士許多的苦,並且被殺,第三天復活。
彼得就拉著他,責備他說:「主啊,千萬不可如此!這事絕不可臨到你身上。」 耶穌轉過來,對彼得說:「撒但,退到我後邊去!你是我的絆腳石,因為你不體會上帝的心意,而是體會人的意思。」
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要喪失生命;凡為我喪失生命的,要得著生命。 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?
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裏與他的眾使者一起來臨,那時候,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 我實在告訴你們,站在這裏的,有人在沒經歷死亡以前,必定看見人子來到他的國裏。」」(馬太福音 16章21-28節)
(二)神子
保羅書信(如 《羅馬書》 1章3–4節;《腓立比書》2章6–11節)顯示高度發展的先存基督論,其思想語境與智慧傳統密切相關(Dunn, 1989)[xxii]。
《羅馬書》1章3–4節(和合本修訂版)「論到他的兒子,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按肉身說,是從大衛後裔生的;按聖善的靈說,因從死裡復活,以能力定為上帝的兒子。」
《腓立比書》2章6–11節(和合本修訂版)「他本有上帝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;反倒虛己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;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降卑,順服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因此上帝將他升為至高,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,使天上、地上、地底下的所有膝蓋都向他屈膝,口中承認耶穌基督為主,使榮耀歸與父上帝。」
(三) 「道」
《約翰福音 》1章1–4節將猶太「話/智慧」傳統與希臘的 Logos 概念加以整合,完成從功能性行動到位格性存在的神學轉化(Brown,
1966)[xxiii]。
「太初有道(Logos/Dvar haShem),道(Logos/ Dvar haShem那名話/Dvar YHWH) 與上帝(ton Theon/haShem那名) 同在,道(ho Logos/Dvar haShem)就是上帝(Theos/ haShem那名)。 這道(ho Logo/Dvar haShem) 太初與上帝(ton
Theon/Elohim) 同在。 萬物都是藉著他造的,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。凡被造的, 在他裏面有生命,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」(約翰福音 1章1-4節)
(四) 「基督」(Christos)作為稱號,而非姓氏
1. 「基督」稱號的形成與專名化
「基督」(Christos) 是希伯來文「彌賽亞」( mashiah) 的希臘譯詞。《新約聖經》早期文本仍保留其稱號性:「基督」(ho Christos)(馬可福音8章29節、使徒行傳2章36節)。但保羅書信中,Christos 已逐漸固化為專名,顯示該稱號已被完全內化於耶穌身分(Dunn, 1989)[xxiv]。
2. 施洗約翰:舊約先知與耶穌道路的預備者
耶穌說「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(施洗約翰是最後一位舊約先知),從此上帝國的福音傳開了,人人努力要進去。」(路加福音 16章16 節),施洗約翰是先知瑪拉基(公元前460-前430年)所預言的那位主耶穌預備道路的使者:「⋯看哪,我(耶和華神)要差遣我的使者(施洗約翰)在我前面預備道路。你們所尋求的主(指耶穌)必忽然來到他的殿;立約的使者(指耶穌),就是你們所仰慕的,看哪,快要來到。」」(瑪拉基書 3章1節);
3. 耶穌的三重身分:先知、祭司與君王的成全
施洗約翰甚至是瑪拉基先知所預言,上帝要差遣來的以利亞(Elijah) 先知:「看哪,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,我要差遣以利亞先知到你們那裏去。 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,兒女的心轉向父親,免得我來詛咒這哪地。」(瑪拉基書 4章5-6節)(圖八),施洗約翰作為先知,站在舊約終點,為君王(耶穌)預備道路;耶穌則以受膏者(彌賽亞)的身分,同時成全先知、祭司與君王的職分,開啟上帝國度的實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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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八、聖大衛主教座堂之以利亞主題鑲板 |
(五)受苦的彌賽亞:對既有期待的顛覆
猶太文獻中幾乎不存在「受苦而死的彌賽亞」類型。《新約聖經》將:《以賽亞書》的受苦僕人、《詩篇》中的義人受害、人子受苦與復活重新整合為「受苦的基督」(路加福音24章26–27節)。這是對彌賽亞概念的結構性重寫(Hengel, 2001)[xxv]。
「耶穌對他們說:「無知的人哪,先知所說的一切話,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。基督不是必須受這些苦難,然後進入他的榮耀嗎?」
於是,他從摩西和眾先知起,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作了解釋。」(路加福音
24章25-27節)
(六) 基督 × 人子 × 神子 × 道:職稱的功能整合
在早期基督信仰的形成過程中,「基督」(Christos)、「人子」(ho huios tou anthropou)、「神子」(ho huios tou Theos) 與「道」(Logos)並非同時出現、亦非原初即指涉單一形上主體的固定稱號,而是源自不同文本傳統與功能語境的多重稱謂。其整合並非一蹴而就,而是經歷了從末世角色、啟示中介到本體論詮釋的漸進過程。首先,「基督」(彌賽亞)作為猶太受膏者傳統的延續,原本承載的是末世王權與拯救功能,強調其在歷史與終末中的受任角色,而非先存性。相較之下,「人子」稱號在第二聖殿晚期文獻(尤以《但以理書》7 章與《以諾一書》比喻書為代表)中,逐漸發展為一種具有天上先存、末世審判與義者辯護功能的超越性人物類型,其語義重心在於神聖法庭中的代理與審判權限。「神子」則在早期文本中呈現出高度彈性,其用法從以色列王權與義人稱謂,逐步轉向表達耶穌與上帝之間的特殊關係與委派身份,而非立即等同於本體上的神性。至於「道」(Logos),其概念來源橫跨猶太智慧傳統與希臘哲學語彙,在《約翰福音》中被用以詮釋耶穌作為神聖啟示與創造秩序之中介原理,標誌著基督論由功能性稱號向本體論整合的關鍵轉折。綜合而言,這些職稱的融合反映的並非單一神學公式的預設,而是一條由末世角色功能、啟示中介身份,逐步走向形上詮釋的歷史軌跡,其最終的整合形態乃奠基於不同傳統之間的再詮釋與神學調和,而非簡單的同義替換。新約並非隨意疊加,而是系統性整合角色功能。(表二)
表二、 職稱在耶穌身上的來源與功能比較(基督論核心稱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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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稱 |
傳統來源 |
在耶穌身上的功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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彌賽亞/基督 |
王權、祭司制度 |
神所設立的拯救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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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子 |
但以理/以諾 |
末世審判與復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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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子 |
王權/智慧傳統 |
神之代表與承載者 |
|
道 |
創造/智慧 |
神的自我啟示 |
六、結論
耶穌並非脫離猶太思想土壤而突然出現的神話人物,而是第二聖殿時期中多條神學與末世論軌跡的交會點。《新約聖經》的創新不在於創造全新概念,而在於宣稱:這些角色已在歷史中的耶穌身上實現。耶穌之所以能被早期基督徒理解為「基督」,並非因其符合既有的「彌賽亞」期待,而是因《新約聖經》作者重新定義了「彌賽亞」本身。這一定義透過吸納人子、神子與道的傳統,使「受膏者」從制度性角色,轉化為一個宇宙性、末世性且具救贖意義的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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