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緒論
三元論(trichotomy)主張人由靈(pneuma)、魂(psyche)與體(soma)三部分構成,靈為人與神交通之所,魂為人格與意識根據,身體則為生命在世界中的具體形式;此見於帖〈撒羅尼迦前書〉5章23節,亦受早期教父如伊勒內(Irenaeus)與俄利根(Origen)支持,他們強調「靈能引導魂歸向神」(Against Heresies 5.6.1)。與此相對,死後靈魂的狀態在基督教神學中存在多重可能,包括死後魂仍具意識(魂醒說)、進入無意識休眠(魂睡說),或惡人之魂終將消滅(魂滅說)。由於三元論將「靈」與「魂」區分為兩個實體,該人觀與末日「身體復活」之教義之間形成獨特而複雜的張力:若魂於死後仍保持知覺,其與靈在復活時如何重新構成一個不分裂的人格?若魂進入休眠,又如何處理靈的清醒與魂的沉睡之間的意識落差?若魂在死亡時消滅,則復活時的個體是否仍為「同一人」?本文將聚焦於三元論的三種主要組合——(1)三元論 + 魂醒、(2)三元論 + 魂睡、(3)三元論 + 魂滅——並從神學與形上層面探討其各自與末日復活教義的相容與不容性,以尋求更一致的三元人觀與復活論框架。
二、「三元論 + 死後魂醒論」與身體復活的相容性分析
(一)基督教三元論描述生前、死亡、復活的機理
在基督教三元論的人觀中,人是由「靈」(pneuma)、「魂」(psyche)、「體」(soma)三個部分所構成。
1.生前,「靈」為生命之根,與神交通;「魂」由「靈」與「體」的交互作用所生成,是人格、意志與情感的中心;「體」則為魂在物質界的載體(倪柝聲,1968)[i]。
2.死亡時,三者結構分離:「靈」歸於上帝(〈傳道書〉12章7節);「魂」離開身體,仍具有自我意識而進入中間狀態,死者的「魂」於陰間(sheol) 仍能感知(魂醒),唯失去與物質界互動的能力;「體」則朽壞歸塵( 參見〈路加福音〉16 章19-31節)。
3.復活時,神使人的「靈」自上帝回歸到身體(帖撒羅尼迦前 書4章14節),「靈」與「魂」重新結合,構成人格的完整主體,並由靈的生命力重塑榮耀之身。保羅稱此為「屬靈的身體」(pneumatikon soma),即原本屬魂的血氣之體經由靈的主導而轉化(哥林多前書15章44節;Murray, 1969)[ii]。於是,「靈」提供生命的本體連續性,「魂」保存人格與記憶的心理連續性(continuity of personal identity),「體」則在復活中被靈化,成為永恆存在的外在顯現,使整個人於神的創造中得以全然更新。倪柝聲等現代三元論者強調,「魂雖暫離身體,然不失自我認知;復活乃靈、魂、體的完全再合一」(Nee, 1968)[iii]。
(二)「三元論+魂醒論」與「身體復活」的相容性分析
1.猶太傳統不支持三元論
在猶太傳統中,人類的構成並非基督教「三元論」所主張的「靈(spirit)+體(body)→魂(soul)」之生成模式;相反地,《希伯來聖經》呈現的是一種「全人」(holistic)取向,即人在活著的狀態下才被稱為 nefesh(生命、活人),而並非「魂」作為獨立實體。〈創世記〉 2章7 節清楚表明:當上帝將
neshamah(生命之氣)吹入人的鼻孔,人成為有生命的
nefesh;此處不是「上帝把靈放入體內,使之產生魂」,而是「氣息」與「身體」合一後「整個人」成為生命體(Alter, 2004)[iv]。因此,在猶太思想中,nefesh 多指具體、可觸及的生命、意志、情緒與人本身,而非脫離身體獨立存在的靈魂(Brown et al., 1979)[v]。至於 ruach,主要表徵「氣、風、呼吸」以及上帝賦予生命的動力,具有偏向「活力與方向」的功能性意涵,而不等同於希臘哲學中的「spirit」(Koehler & Baumgartner, 2001)[vi]。在拉比文獻中,neshamah 常被視為上帝所賦予人內在最深層的生命源頭,但仍不被理解為可獨存的「靈體」;而
nefesh–ruach–neshamah 的三分法是中後期猶太神秘主義(尤其卡巴拉Kabbalah )才發展出的層次論,而非《希伯來聖經》原初的二分構造(compositional /functional
duality)。總結而言,猶太傳統並不支持「靈+體→魂」的公式,而主張「氣息進入身體 → 全人成為 nefesh」的整全人觀。
2. 魂不滅可能使「身體復活」的神學意義被削弱
然而,「魂不滅」說也帶來內在的張力。若魂在死後已具意識與喜樂(或痛苦),那末日的「復活」是否僅是靈魂換上新軀殼?這將使「身體復活」的神學意義被削弱,因靈魂得救已足以構成存在的延續(Cooper, 1989)[vii]。從伊勒內與Tertullian的角度看,復活不是靈魂重生,而是「整全之人」的再造;靈魂若已獨立存在,則違背此整全性(Irenaeus, AH 5.31.1)[viii]。
(三)「三元論+死後魂醒論」和《希伯來聖經》(Tanakh) 經文的相容性分析
1.「靈+體→魂」的生成結構
「上帝說:「水要滋生眾多有生命之物(nefesh chayyah/ living creature);要有鳥飛在地面以上,天空之中。 ⋯⋯地要生出有生命之物(nefesh chayyah),各從其類,就是牲畜、爬行動物、地上的走獸,各從其類。」事就這樣成了。」(創世記 1章20, 24節);
〈創世記 2:7〉的文本呈現了一個重要的人論結構:「耶和華(HaShem/YHWH)上帝(Elohim)用地上(ha’adamah)的塵土(aphar)造(yatsar)了人(adam),並將『生命之氣』(nishmat chayyim)吹入他的鼻孔,使人成為『有生命的活人』(nefesh chayyah,直譯:活的魂)。」(圖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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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一、這幅圖來自巴塞勒米·英格蘭(Barthélemy l’Anglais)百科全書法文譯本,用作第三章「靈魂」的開篇插圖。 |
從三元論(spirit–soul–body)的視角來看,該敘述提供了一個可被解讀為「靈+體=魂」的生成模式:神所吹入的生命之氣(視為靈的來源)與由塵土構成的身體相結合時,產生了“魂/生命個體”(nefesh)。換言之,魂不是先存的獨立實體,而是「靈對身體的活化所形成的生命體」。這也使得「nishmat chayyim + adam → nefesh chayyah」成為三元論者討論人之構成時最核心的語義依據之一。
「上帝的靈(Ruach
El) 造了我, 全能者(Shadai) 的氣(neshamah)
使我得生。」(約伯記 33:4);
2. 人死後「魂」進陰間或地府
「因此,我的心(lev) 歡喜,我的靈(榮耀/kavod)快樂;
我的肉身 (basar) 也要安然居住。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 (nefesh) 撇在陰間(sheol), 也不讓你的聖者 (chasid) 見地府(shatchat)。」(詩篇 16章10節);
「攔阻人(的魂/nefesh)不陷入地府(坑/shachat), 不讓他命(生命)喪刀下。⋯⋯他的性命(魂/nefesh) 臨近地府(shachat),
他的生命挨近滅命者。⋯⋯上帝救贖我的性命(nefesh) 免入地府(shachat) , 我的生命也必見光(ohr) 。」(約伯記 33章18、22、28節)
3.人死後「靈」回歸上帝
「你轉臉,牠們就驚惶; 你收回牠們的氣(ruach),牠們就死亡,歸於塵土(aphar)。 你差遣你的靈(Ruach),牠們就受造;
你使地面(adamah) 更換為新。」(詩篇 104章29-30節);
「塵土(aphar) 仍歸於地(ha’aretz),像原來一樣,氣息(ruach) 仍歸於賜氣息的上帝(Ha’ Elohim)。」(傳道書 12章7節);
「他若專心為己, 將靈(ruach)
和氣(neshamah) 收歸自己, 凡血肉之軀(basar)
必一同死亡; 世人(adam) 必歸於塵土(aphar)。」(約伯記 34章14-15節)
4. 《希伯來聖經》暗示陰間的陰魂具有弱化的知覺
「下面的陰間(sheol)
因你震動, 迎接你的到來; 在世曾為領袖的陰魂
(refaim) 為你驚動, 那曾為列國君王的,都從寶座 (kiseot) 起立。 他們都要發言,對你說: 『你也變為軟弱,像我們一樣嗎?
你也成了我們的樣子嗎?』 你的威嚴和琴瑟的聲音都下到陰間 (sheol)。 你下面鋪的是蟲 (rimmah),上面蓋的是蛆(tolaat)。」(以賽亞書 14章9-11節);
5. 死者的靈魂可被喚起
「撒母耳對掃羅說:「你為甚麼攪擾我,招我上來呢?」掃羅說:「我十分為難,因為非利士人攻擊我,上帝離開我,不再藉先知或夢回答我。因此請你上來,好指示我應當怎樣做。」」(撒母耳記上 28章15節)
(四) 「三元論+魂醒論」和《新約聖經》相容性的分析
1.《新約聖經》提到靈、魂、體
「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完全成聖!願你們的靈(pneuma/spirit)、魂(psuche/soul )、體(soma/body) 得蒙保守(hagiasai/preserved) ,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,完全無可指責。」(帖撒羅尼迦前書 5章23節)
2.耶穌說在地獄裏能毀壞身體和靈魂
「那殺(apoktennonton/kill)
人身體(soma/ body) 但不能滅
(apoktenai/ kill) 人靈魂(psychen/ soul) 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那能在地獄 (gennhinom/ hell) 裏毀滅( apolesai /destroy) 身體(soma/ body) 和靈魂(psychen/ soul) 的,才要怕他。」(馬太福音 10章28節; 希臘文譯音/英文);
2.「靈+身體→魂」架構的體現
「她的靈魂(ruach/spirit/靈) 就回來了,她立刻起來。耶穌吩咐給她東西吃。」(路加福音 8:55);
「所以,就如身體(guf/body) 沒有靈魂(neshamah/spirit/ 靈 ) 是死的(niftar/dead),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」(雅各書 2章26節)。
人是由身體接受神的生命氣息(靈)而成為活的生命體(魂);死亡時,氣息(靈)歸神、身體歸塵、魂下陰間;末日復活時,生命氣息(靈)再次賜下,使整體人恢復為活魂。
3.路加的筆觸暗示三元論的結構
在〈路加福音
1:46–47〉中,馬利亞的讚歌以平行句呈現:「我心(魂;psyche/soul)尊主(Kyrios/ Lord)為大;我靈(pneuma/ spirit)以上帝(Theos/ God)我的救主為樂。」(希臘文譯音/英文)許多研究指出,這類「魂/靈」的雙層語義,與對象「主(Kyrios)/上帝(Theos)」之間呈現明顯的文學平行性,反映出希伯來詩歌式 parallelism 在路加希臘文筆法中的延續(Brown, 1997[ix]; Berlin, 2008[x])。
在路加—〈使徒行傳〉的語境中,「Theos」(上帝)主要指父神,而「Kyrios」(主)常作為耶穌基督的稱號,這一點與保羅書信完全一致(Hurtado, 1988[xi]; Bauckham, 2008[xii])。例如〈使徒行傳〉 2章36節說:「神(Theos)已經立他為主(Kyrion)為基督(Christon)。」這樣的文學用語使得路加筆下「psyche → Kyrios」與「pneuma → Theos」的平行對應不僅是修辭現象,也呈現出魂與靈在祈禱讚頌中的功能性區分(Green, 1997)[xiii]。
雖然路加並未發展完整的三元論人論,但這些語義層次確實提供了後世三元論神學者用以主張「魂指向主、靈指向上帝」的文本基礎(Bultmann, 1964[xiv]; Ladd, 1993[xv])。
因此,從語義學與神學對應的角度而言,路加的筆觸提供了三元論的可能神學基礎:人不僅擁有靈與體兩重實體,還存在一個介於兩者之間、能分別指向神與主的「魂」層。此結構不僅符應〈創世記〉2章7節「神吹氣(靈)成為有魂的人」的創造模式,也與新約中對靈與魂分際的精細區分相一致(cf. Heb 4:12)。
4.「三元論+死後魂不滅」的尷尬
英國有位基督教福音派教師 大衛鮑森牧師(公元1930-2020年) 是持「三元論+魂醒論」的衛理公會牧師,他在著作中寫道:「那些已經死去的人脫離肉體的靈魂是完全有意識,且能夠彼此溝通。」( Pawson, 2010)[xvi]。他在著作中說「希臘思想最糟糕的一面,是把身體和靈魂分開...希伯來人則認為靈魂是身體的呼吸....希臘人相信身體和靈魂是分開的,他們認為當身體死去,靈魂就被釋放了。他們說,在必朽的身體裡有著不朽的靈魂,他們相信只有靈魂的事才是最要緊的。...希伯來人認為靈魂會朽壞,我們需要不朽的身體....。」(Pawson, 2015)[xvii]。 他的三元論比較接近「功能性的三元論」(functional trichotomy),因此他所主張的三元論不會遇到「靈+體→魂」的問題。在三元論框架下,對於死後魂的狀態與末日復活的處理,不同作者有所差異。大衛·鮑森(David Pawson)雖然強調末日復活時基督徒將獲得復活的身體,並保持人格的連續性,但對於「魂」在死亡與復活之間的舊‑新轉換缺乏系統性的說明,其論述重點集中於靈與身體的結合以及復活身體的特性(Pawson,
2009)[xviii]。相較之下,倪柝聲(Watchman Nee)亦持三元論立場,他認為魂是靈與體結合的結果,死亡後靈回歸上帝,而魂則進入休眠狀態,直到末日復活時與復活身體重新結合(倪柝聲, 1968)[xix]。由此可見,倪柝聲的三元論在處理魂的延續性與死亡中暫時性狀態方面,比 Pawson 的論述更為完整,也提供了更清晰的形上學基礎。「換一句話說,魂與體完全與靈相結合,靈和體,是歸納入魂這一部分。」(倪柝聲,1995) [xx]
若三元論者同時承認「死後魂不滅」,即「靈」歸上帝,而「魂」仍具持續知覺,則在末日復活時會出現一個形上的難題:當「靈」與復活的「身體」重新結合而生成「新魂」時,舊魂既未滅,則人格同一性(personal
identity)將出現雙重化的矛盾(Watchman Nee, 1968)[xxi]。此問題在教父傳統中已被隱含指出;Origen(ca. 185–254)主張「魂」具乃有可變性,會隨「靈」之狀態而升沉,復活時靈之凈化使魂轉形,非重製(Origen, 1885)[xxii]。
5.「靈化模型」
另有一種神學詮釋採「靈化模型」:保羅在《哥林多前書》15章44節 (希臘文譯音/希伯來文譯音/英文)說「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(soma psychikon/basar nefesh/natural body/屬魂的身體),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(soma pneumatikon/basar ruach / spiritual body/屬靈的身體)」,說明復活非單純再造,而是屬魂生命被屬靈生命同化(Murray, 1969)[xxiii]。因此,魂不滅但被靈吸納成為更高層的存在。
三、「三元論+死後魂睡論」的相容性分析
(一)「三元論+死後魂睡論」和身體復活的內在相容性
1. Cooper 的魂休眠修正版:從「沉睡」到「神記憶中的存續」
Cooper(2000)提出修正觀(靈魂沉睡說),認為「魂」雖休眠,但「存在的記號」仍存於神的記憶之中;復活時,上帝喚醒舊魂,而非重新造一個。這種折衷試圖保留個體連續與上帝主權的平衡。[xxiv] Cooper(1989)稱之為「功能性魂休眠論」(functional psychopannychism),強調復活時是喚醒原魂而非創造新魂。[xxv]
2. 改教者傳統中的沉睡觀:Luther 與 Calvin 的理解
Luther(1522/1958)[xxvi] 與 Calvin(1534/2003)[xxvii] 在其著作中亦描述類似觀點:,皆認為死亡期間魂暫停意識,直至復活時由神重新賦予生命,使原魂恢復自我意識與行動能力。這使魂休眠論在改教傳統中形成一種「非消滅式沉睡」的典型表述。
3. 避免「二魂並存」矛盾:魂休眠論的哲學動機與復活機制
在復活論的形上討論中,多位學者指出,若上帝於復活時創造一個「新魂」,而舊魂仍以某種方式存在,將造成「新舊兩魂同時存在」的矛盾(Cooper, 1989; Cullmann, 1965)[xxviii]。魂休眠論的提出正是為避免這個問題:它主張死後魂本體仍在,只是停止意識;復活時,「靈」與身體的重聚並不生成新魂,而是喚醒原魂,使其恢復意識與功能(Tyndale, 1530/1848; White, 1878; Fudge,
1982)[xxix]。這樣的機制既維持了人格的連續性,也避免了復活後出現兩個「魂」同時存在的邏輯問題,確保復活的過程在哲學與神學上自洽。
(二)「三元論+死後魂睡論」和《新約聖經》的相容性分析
1. 新約經文中的死後清醒意識:反對「魂完全休眠論」
《新約聖經》多處經文顯示,死後的人格意識仍持續存在,這與「魂完全休眠」不符:耶穌對十字架上的強盜說: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」(路加福音 23章43節),顯示死後立即有清醒的存有狀態。保羅說「⋯⋯我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,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」(腓立比書 1章23節),亦暗示靈魂(或人格)死後持續有覺知。
2.啟示錄「祭壇下的魂」:異象文學的象徵功能,而非死後的地理描述
〈啟示錄〉 6章9–10節: 「羔羊揭開第五個印(sphragida/
hachamishi/ seal) 的時候,我看見在祭壇 (thysiasteriou/ mizbe’ach/
altar) 底下有曾為上帝的道(ton logon tou Theo/Dvar HaShem(YHVH) /
the Word of God),並為作見證而被殺的人的靈魂 (psychas/nefashot/ souls),
大聲喊著說:「神聖真實的主宰啊,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,為我們所流的血伸冤,要到幾時呢?」(希臘文譯音/希伯來文譯音/英文)描述祭壇下的靈魂 (psychas) 呼喊,明確呈現死者仍具意識與情感。
〈啟示錄〉6章9–10 節描述殉道者的「魂」(psychai/ nefashot)在天上祭壇底下呼求伸冤,這並非否定《舊約聖經》多處提到死者下到陰間(Sheol)的傳統,而是反映「天上祭壇異象」的神學文學體裁。《舊約聖經》中,人死後「靈(ruach)歸於賜靈的上帝」(傳道書 12章7節)、「魂(nephesh)下到陰間」(詩篇 16章10節;約伯記 14章13節),形成靈與魂不同去處的描繪。《新約聖經》的異象文學則以「祭壇」象徵獻祭者的生命被紀念於神前,因此殉道者「在祭壇底下」是象徵性的描寫,表明他們的流血如祭物,時刻被上帝記念,而非定位其死後所在地(Beale, 1999)[xxx]。換言之,〈啟示錄〉的畫面屬於「天上法庭」的審判場景,而非描述死後狀態的地理位置;其神學重點是:殉道者的生命在神前是活著的、可呼求伸冤的(Ladd, 1972)[xxxi]。因此,《舊約聖經》的「魂下陰間」與〈啟示錄〉的「魂在祭壇底下」並不衝突,而是不同文體下對死者在神面前狀態的不同表述:前者屬寫實性敘述,後者屬象徵性審判異象。(圖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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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二、Henry Fuseli (1741–1825) 的《夢魘》(The Nightmare) |
3. 三元論的靈魂結構與死後意識問題:魂休眠是否可行?
若按三元論的「靈主魂從」理解,靈魂若進入休眠,則無法解釋《新約聖經》中靈與基督的交流或死者的感知。三元論認為「靈」是神與人交通的器官,而「魂」則是自我意識與人格之所在(Nee, 1968)[xxxii]。若死後「魂」休眠,只剩「靈」清醒,那麼復活前的「我」便失去人格意識,與《新約聖經》中死者仍具意識的描寫相悖(Grudem, 1994; Erickson, 2013)[xxxiii]。
4.從死亡到復活:聖經對於魂睡、魂醒的完整敘事
四、「三元論 + 魂滅論」與身體復活的相容性分析
(一)「三元論+魂滅論」的內在相容性分析
1.「三元論+魂滅論」死後由「靈」承載人的意識
2. 魂滅論可能造成自我身份的斷裂
在三元論(body–soul–spirit)框架下若接受「魂滅論」,即主張死亡時「魂」(psyche/nephesh)完全消失、不再存續,僅「靈」(pneuma/ruach)按〈傳道書
〉12章7 節之模式「歸返上帝」,則會立即面臨一個核心問題:個體身份的連續性如何被保存。因為在三元論中,「魂」通常被視為人格、記憶、意識與自我敘事的承載者;若「魂」於死亡剎那毀滅,則在死亡與復活之間不存在任何「自我性」的持續要素。此一斷裂導致哲學上著名的「再創造之我」(re-creation identity problem),即:若神於末日重新造一個身體,再注入靈而生成一個新的魂,則此「新魂」仍只是「與我相似」的另一個人,而非真正的「我」(Erickson, 2013)[xxxvi]。
這個難題不僅挑戰「魂滅論」的形上可行性,也動搖「三元論」整體的內在一致性。因為「三元論」本來就強調「魂」作為「靈」與「體」之間的統合層(mediating faculty),其功能不僅是生命現象,而是人格與意識—因此「魂」若滅絕,「三元論」定義人的三層架構,便退化為「靈+身體」的二元結構。於末日復活時,由「靈」與新的「身體」重新生成的新「魂」,從邏輯上無法與死亡前之舊「魂」建立嚴格同一性(numerical identity),反而更像是一個「質上相似」(qualitative
identity)的複製品。這意味著:「三元論+魂滅論」若堅持自洽,必須採取其中之一:(1) 否定末日復活需要個體身份的嚴格同一性(此舉破壞基督宗教復活論傳統);或
(2) 主張靈本身具備人格或記憶功能,但此舉會使靈承擔魂的全部功能,導致三元論名義上存在、實質上被解構;或(3) 承認復活者並非死亡者的「同一個人」,從而落入「再創造之我」的異端危險。因此,「三元論+魂滅論」的根本困境在於:既要維持三元論的本體區分,又要主張魂於死亡時完全滅失,將必然破壞自我身份的連續性,使復活難以被視為「同一個人」的恢復,而只剩「相似者的再造」。這顯示三元論與魂滅論之間在「復活的形上基礎」上存在深度張力,其內在不可通約性遠大於表面上所見的組合彈性(Erickson, 2013)。
(二)「三元論+魂滅論」與《舊約聖經》的相容性
1. 三元論的「靈+體→魂」模型可自然導向魂滅論。
若三元論改採「死後魂滅說」,即認為「魂」為「靈」與「體」交互作用之產物,隨著肉體敗壞而消解(倪柝聲,《屬靈人》卷一),則死亡意味靈歸上帝、體歸塵土,而「魂」不具任何獨立存續。此時,末日復活被視為「靈」重新臨於新的「身體」而再生新魂的過程。此結構在邏輯上與復活論相容,因不存在「雙魂」或「中介狀態」之矛盾;人格同一性可由「靈」的連續性維繫(Culver, 2005)[xxxvii]。
2. 舊約中的 nefesh 本質上不是永存的靈魂,而是生命活動狀態。
3. Sheol 的死後描述與「魂滅(活動中止)」高度一致
其次,舊約對死後狀態的描寫以 沉寂、無作為 的 Sheol 為典型:亡者在 Sheol 中「不記念、不讚美、不行事」(〈詩篇〉 6章5節;88章10–12節;〈傳道書〉 9章5–10節)。若魂是生命活動層次,則此描述與「魂滅」高度相容,不必理解為魂仍具清醒意識。至於〈傳道書 〉12章7 節所言「塵土仍歸於地,靈(ruach)仍歸於賜靈的神」,反映了舊約的人觀結構:肉體 ——歸塵土、靈 —— 屬神、魂(nephesh)則不被描寫為死亡後仍存的實體,這與「三元論 + 魂滅」高度契合。
4. 復活可理解為創世記 2章7 節的「再創造」
此觀點主張「魂」為「靈」與「體」結合之活動,死亡即該功能中斷——魂因而「滅」或「休眠」。「靈」則保存於上帝的主權中。復活時,上帝再度賜「生氣」(ruach),「靈」與「體」再次結合生成「魂」,恢復人格存在。這種解釋與〈創世記
〉2章7節 的模式對應:「耶和華吹氣,人成了有靈的活人(活的魂)」。因此,復活是創造的重演,上帝重新賜予生命。此模式能強化「上帝主動再創造」的末世論意涵。
5. 後期猶太文獻(如以諾壹書)則出現比舊約更發展的死後分區概念
《以諾壹書》(最早版本是埃塞俄比亞的吉茲文(Ge’ez)) 22章1-13節:「我看見四個彼此分開的洞穴(陰間的空洞),是為了分開死者的靈魂而設的。其中有為義人的靈魂預備的,也有為罪人的靈魂預備的。⋯⋯義人的靈魂所在的地方,有安息,又如明亮的泉源,是接納潔淨之靈魂的地方。另一個洞穴是為罪人的靈魂,等候審判尚未執行之時。又有一個洞穴極其火熱,其中是那些控告者(作惡者)的靈魂,在那裡受火熱的等待,直到大審判。還有一個洞穴為那些在世未受刑罰的人,他們將在大審判之日被毀滅。」[xxxix]
《以諾壹書》1-36章「守望者之書」成書於公元前 250–200 年。其與死海古卷(4Q201–204)的亞蘭文一致(Nickelsberg, 2001)[xl]。
(二)「三元論+魂滅論」與《新約聖經》的相容性分析
1.耶穌說靈魂可滅
「那殺(apokteinai/kill ) 人身體(soma/soul) 但不能滅(殺;apokteinai) 人靈魂(psuchen/soul
)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那能在地獄(火坑;Gehenna/hell)裏毀滅(apolesai/ destroy) 身體(soma) 和靈魂(psuchen) 的,才要怕他。」(馬太福音 10章28節)
2.《新約聖經》揭示「靈」亦可成為死後意識的載體
與《舊約聖經》不同,《新約聖經》確實呈現出死後意識性延續的若干經文。像保羅期待「離開身體與主同在」(哥林多後書 5章8節),以及耶穌對強盜說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」(路加福音 23章43節),都顯示死亡後具有某種清醒狀態。然而,新約並未要求此存續的主體必然是 psyche(魂);
反之,若將意識性功能歸於「靈」(pneuma),《新約聖經》的文本仍可獲得一致的解釋。
例如〈希伯來書 〉12章23節 所述「義人的靈」(dikion pneumati) 在神面前,或〈彼得前書〉3章19 節可能涉及死亡狀態中的靈性活動,都顯示「靈」(pneuma) 也可作為死後意識的承載者。因此,死後存續的「意識」可以被理解為「靈」的功能,而非「魂」的持續存在。
「但是你們是來到錫安山,永生上帝的城,就是天上 的耶路撒冷,那裏有千千萬萬的天使,
有名字記錄在天上眾長子的盛會,有審判眾人的上帝(Theo/God) 和成為完全的義人的(dikion/ righteous ) 靈魂 (靈/pneumasi/ spirits), 並新約的中保耶穌,以及所灑的血;這血所說的信息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。」(希伯來書 12章22-24節;希臘文譯音/英文);
「他藉這靈(pneumati/ruchot/
spirit) 也曾去向那些在監獄(phylake/mishmar/
prison) 裏的靈 (pneumasin/ ruchot/spirits) 傳道,
就是那些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、上帝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。當時進入方舟,藉著水得救的不多,只有八個人( psychai/
nefashot/ souls)。」(彼得前書 3章19-20節;希臘文/希伯來文/英文)
3.死後身體復活只需要靠「靈」和復活的「身體」
保羅在〈哥林多前書〉15章44–49 節中明顯將「復活」理解為「身體的轉化」,而非「魂的復活」。他所對比的「屬魂的身體/血肉的身體」(soma psychikon/ soulish body)與「屬靈的身體/靈性的身體」(soma pneumatikon /spiritual body)不是物質與非物質的差異,而是生命被「魂」或「靈」所主導的不同存在方式。因此,保羅的復活論並不依賴希臘哲學中的「不死魂」觀,而保持猶太傳統中對「身體復活」的強調。在此框架下,若理解「靈」在死亡後存續,而「魂」作為人格生命的系統在死亡中停止(或可被毀滅),那麼復活時「靈」與神所賦予的新造「身體」結合,即能完成人格的重構。這種觀點與 Wright(2003)的詮釋高度一致:對保羅而言,死後狀態是一種「在神手中的存續」,而最終盼望是神在末日重新創造身體(身體復活),使「靈」再次具體化為完整的人格生命。因此,此模型既保持保羅論述的語義一致性,也在神學上為「三元論」與「魂滅論」提供了融通的可能[xli]。(圖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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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圖三、在《傳道書》中(傳統認為由以色列王所羅門所作),出現了表達「虛空中的虛空,萬事皆虛空」(vanitas vanitatum, omnia vanitas)的語句。 |
五、 「三元論+死後魂的三種狀態」的內在及聖經文本的相容性分析結果
(一)三元論下的死後三模型:魂醒、魂睡、魂滅的聖經相容性分析
本表比較三元論下三種死後靈魂狀態模型(魂醒、魂睡、魂滅)與聖經的相容性,揭示其神學與形上差異。三元論將人分為「靈—魂—體」,死後靈歸上帝、魂往陰間,提供《舊約聖經》與《新約聖經》中靈、魂、體三分語彙的解釋框架。「魂醒」可對應〈路加福音〉16章 與〈啟示錄〉 6章等死後知覺文本,但可能產生靈魂雙軌意識的張力;「魂睡」符合〈傳道書〉 9章5 節等陰間無知覺描寫,但與《新約聖經》部分清醒文本衝突;綜合而言,在聖經神學的範圍內,「三元論+魂滅論」不僅具備內在一致性,也與《舊約》《新約》關於生命、死亡與復活的整體見證相容。人最終的盼望並非魂的不死,而是神對人的保存、記憶與更新,使人在末日以一個新造而完整的存在重新被建立起來。整體而言,三元論透過靈魂功能分化,能部分整合聖經文本,但各死後狀態在內在一致性與啟示契合度上存在明顯差異。(表一)
表ㄧ、三元論和死後魂狀態的組合內在、舊約聖經、新約聖經相容性分析結果
|
模型 |
內在一致性 |
舊約相容性 |
新約相容性 |
人格連續性 |
整體相容度 |
|
三元論 + 魂醒 |
中 |
低 |
高 |
中 |
中 |
|
三元論 + 魂睡 |
高 |
高 |
中 |
高 |
最高 |
|
三元論 + 魂滅 |
低 |
中 |
低 |
低 |
最低 |
(二)三元論下死後魂觀的三大分歧: 魂醒、魂睡和魂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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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四、持魂醒論、魂睡論、魂滅論的三元論神學家 |
六、結論
總結而言,在三元論的「靈—魂—體」結構下,三種死後狀態模型各自對應不同的聖經語彙與神學意涵;然而從整體啟示、內在邏輯,以及人的存在論架構來看,魂睡論最為一致且最能整合舊、新約文本。「魂醒論」雖能解釋少數死後知覺經文,但在三元論中造成「靈與魂雙重意識並存」的形上衝突,使死後狀態不僅分裂,甚至可能破壞人格的統一性。「魂滅論」在某些邏輯層面雖有自洽性,但與大量舊約中關於陰間為「沉默、無所作為之地」的描述距離較遠,也削弱了《聖經》整體中「等待復活」的張力。相較之下,魂睡論同時滿足經文、神學與形上三層面的要求:它能充分對應《傳道書》、《詩篇》、《約伯記》中陰間無知覺的描寫;又與三元論的分化相容,使死亡成為「靈歸神、魂入陰間靜止等待、體歸塵土」的整全結構;並避免死後雙重意識與自我分裂的難題,保留人格統一性;最終也保持了《新約》末世論重點不在「不朽魂」,而在「神使死人復活」的核心盼望。因此,在三元論的前提下,魂睡論不僅最能包容整本聖經對死亡的多元語彙,也最能呈現「復活」作為人類終極盼望的神學張力。死亡並不是人的另一種清醒狀態,而是被置於神手中、靜默等待神更新與喚醒的過渡階段。人在末日被重新建造為「靈—魂—體」完整的活人,這才是聖經啟示一貫所指向的人類終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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